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开展变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开展变革委:
经国务院同意,调整部分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一起补充加工交易制止类产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1、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一切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白腊,沥青,硅,砷,石料材,有色金属及废料等。
2、金属陶瓷,25种农药及中间体,部分制品革,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
3、细山羊毛、木炭、枕木、软木制品、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
4、纺织品、家俱、塑料、打火机、单个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
1、严重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方针鼓舞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
2、对2006年9月14日之前(含14日)现已签定的出口合同,凡在2006年12月14日之前(含14日)报关出口的上述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品,出口公司可以挑选持续按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处理退税。可是出口企业一定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挂号存案,逾期未能存案的以及2006年12月15日今后报关出口的,一概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履行。
上述出口合同是指:合同签定日期、产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清晰,经出口企业和外商两边代表签字承认或盖章,契合《合同法》等有关规则法令法规规则,真实有效的书面出口合同,对不契合规则的合同一概不予存案。出口合同一经存案一概不得修正。详细出口合同存案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下达。
出口企业采纳涂抹、假造、倒签日期等手法获取不合法利益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不予退税,已退或多退税款予以追回,并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予以处分。
3、对2006年9月14日之前(含14日)现已签定的价格不行更改的煤炭出口长贸合同,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持现已签定的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挂号存案。经存案后的出口合同,准予按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履行结束。
以上所述的报关出口时刻均按《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将此前现已撤销出口退税以及本次撤销出口退税的产品列入加工交易制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交易制止类目录的产品进口一概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制止类目录的详细产品名称及税号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发布。本规则自2006年9月15日起实施。对此前现已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海关存案的加工交易事务,准予按原进口保税方针在有效期内履行结束。如到期未完成复出口的,不予延期,按加工交易内销规则处理。由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依据上述精力另行对外发布公告。
上述规则也适用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别监管区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开展变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开展变革委:
经国务院同意,调整部分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一起补充加工交易制止类产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1、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一切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白腊,沥青,硅,砷,石料材,有色金属及废料等。
2、金属陶瓷,25种农药及中间体,部分制品革,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
3、细山羊毛、木炭、枕木、软木制品、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
4、纺织品、家俱、塑料、打火机、单个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
1、严重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方针鼓舞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
2、对2006年9月14日之前(含14日)现已签定的出口合同,凡在2006年12月14日之前(含14日)报关出口的上述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品,出口公司可以挑选持续按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处理退税。可是出口企业一定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挂号存案,逾期未能存案的以及2006年12月15日今后报关出口的,一概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履行。
上述出口合同是指:合同签定日期、产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清晰,经出口企业和外商两边代表签字承认或盖章,契合《合同法》等有关规则法令法规规则,真实有效的书面出口合同,对不契合规则的合同一概不予存案。出口合同一经存案一概不得修正。详细出口合同存案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下达。
出口企业采纳涂抹、假造、倒签日期等手法获取不合法利益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不予退税,已退或多退税款予以追回,并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予以处分。
3、对2006年9月14日之前(含14日)现已签定的价格不行更改的煤炭出口长贸合同,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持现已签定的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挂号存案。经存案后的出口合同,准予按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履行结束。
以上所述的报关出口时刻均按《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将此前现已撤销出口退税以及本次撤销出口退税的产品列入加工交易制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交易制止类目录的产品进口一概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制止类目录的详细产品名称及税号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发布。本规则自2006年9月15日起实施。对此前现已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海关存案的加工交易事务,准予按原进口保税方针在有效期内履行结束。如到期未完成复出口的,不予延期,按加工交易内销规则处理。由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依据上述精力另行对外发布公告。
上述规则也适用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别监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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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开展变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开展变革委:
经国务院同意,调整部分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一起补充加工交易制止类产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1、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一切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白腊,沥青,硅,砷,石料材,有色金属及废料等。
2、金属陶瓷,25种农药及中间体,部分制品革,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
3、细山羊毛、木炭、枕木、软木制品、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
4、纺织品、家俱、塑料、打火机、单个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
1、严重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方针鼓舞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
2、对2006年9月14日之前(含14日)现已签定的出口合同,凡在2006年12月14日之前(含14日)报关出口的上述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品,出口公司可以挑选持续按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处理退税。可是出口企业一定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挂号存案,逾期未能存案的以及2006年12月15日今后报关出口的,一概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履行。
上述出口合同是指:合同签定日期、产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清晰,经出口企业和外商两边代表签字承认或盖章,契合《合同法》等有关规则法令法规规则,真实有效的书面出口合同,对不契合规则的合同一概不予存案。出口合同一经存案一概不得修正。详细出口合同存案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下达。
出口企业采纳涂抹、假造、倒签日期等手法获取不合法利益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不予退税,已退或多退税款予以追回,并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予以处分。
3、对2006年9月14日之前(含14日)现已签定的价格不行更改的煤炭出口长贸合同,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持现已签定的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挂号存案。经存案后的出口合同,准予按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履行结束。
以上所述的报关出口时刻均按《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将此前现已撤销出口退税以及本次撤销出口退税的产品列入加工交易制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交易制止类目录的产品进口一概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制止类目录的详细产品名称及税号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发布。本规则自2006年9月15日起实施。对此前现已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海关存案的加工交易事务,准予按原进口保税方针在有效期内履行结束。如到期未完成复出口的,不予延期,按加工交易内销规则处理。由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依据上述精力另行对外发布公告。
上述规则也适用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别监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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