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当企业转让所谓的“代持股”,在税务确定方面就会是企业自己在转让股份(股权),转让所取得的净额便是企业的应税收入,需要按规则交纳公司所得税。
假如企业再将所谓代持股转让款转给个人,依据自己身份的不同,或许涉及到“薪酬薪水所得”个人所得税、“股息盈利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假如个人是企业职工(没有股东身份),企业将金钱转给个人,税务能够确定为“薪酬薪水所得”;假如个人具有股东身份的或股东的家族,税务能够确定为“股息盈利所得”;假如个人跟企业既不是职工,也不是股东及家族的,而是提早转了一部分购买股份(股权)的金钱在企业,当企业转让后偿还时,超越本金的部分,税务就会确定为“利息所得”。
因而,当企业转让所谓的“代持股”,在税务确定方面就会是企业自己在转让股份(股权),转让所取得的净额便是企业的应税收入,需要按规则交纳公司所得税。
假如企业再将所谓代持股转让款转给个人,依据自己身份的不同,或许涉及到“薪酬薪水所得”个人所得税、“股息盈利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假如个人是企业职工(没有股东身份),企业将金钱转给个人,税务能够确定为“薪酬薪水所得”;假如个人具有股东身份的或股东的家族,税务能够确定为“股息盈利所得”;假如个人跟企业既不是职工,也不是股东及家族的,而是提早转了一部分购买股份(股权)的金钱在企业,当企业转让后偿还时,超越本金的部分,税务就会确定为“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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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当企业转让所谓的“代持股”,在税务确定方面就会是企业自己在转让股份(股权),转让所取得的净额便是企业的应税收入,需要按规则交纳公司所得税。
假如企业再将所谓代持股转让款转给个人,依据自己身份的不同,或许涉及到“薪酬薪水所得”个人所得税、“股息盈利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假如个人是企业职工(没有股东身份),企业将金钱转给个人,税务能够确定为“薪酬薪水所得”;假如个人具有股东身份的或股东的家族,税务能够确定为“股息盈利所得”;假如个人跟企业既不是职工,也不是股东及家族的,而是提早转了一部分购买股份(股权)的金钱在企业,当企业转让后偿还时,超越本金的部分,税务就会确定为“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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